更新时间:2022.09.20
有关收养问题,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编”的第五章“收养”一章。集中规定了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等内容。包括收养未成年子女的条件、收养后的效力、收养关系如何解除、收养的相关程序等。与之对应,最高法院有关婚姻家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权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规定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1、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比对方高,有经济上的优势,比如工资收入等。 2、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并且孩子也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 3、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比对方高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的具体原则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未婚生孩子法律没有规定抚养权。抚养权的判决标准: 1、应考虑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双方个人素质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
离婚共同抚养孩子主要规定在《民法典》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
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应当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所以在轮流抚养孩子更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情况下,法院是会准许父母双方轮流法院孩子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意外生子抚养权在法律上的规定如下: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
协议孩子的抚养权规定:离婚时监护权的所有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离婚后,母乳喂养的子女以母乳喂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