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仍不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有次债务人存在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担保人还债后可以通过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方式来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人失踪债权能实现。债务人失踪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然后申请用其财产偿还债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财产代理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
债权要实现,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债权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主要方式有两种: (1)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2)债的保全。债的保全是债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债务担保,债务担保是指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债务担保包括物质担保、人身担保和金钱担保。其次是债务保全,债务保全是对债务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得到清
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影响债权的实现的,则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死亡有可供执行的遗产,可以在其遗产范围内主张权利。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有如下条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该到期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即该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提出代位求偿的请求。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