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交通事故调解在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交通事故调解在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交通事故调解完成之后,如果没有违法行为的,当场就可以提车。但即使无法当场提车的,交警也会在六十日之内通知当事人进行提车,因为一般来说,扣车的期限不会超过六十天。
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因收集证据需要对车辆进行扣押的,最长的扣押期限为六十天。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收到责任认定书后的十天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事故认定证明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事宜申请调解。
交通事故最长一个月左右可以提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10天。
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与交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均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完成,也就是说发还被扣车的期限至迟不能晚于领取事故认定书之后五日。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要求提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同时,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在收到责任认定书的十天内可以申请调解。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事故认定证明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事宜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