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6.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决议的相关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时任何一个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宣告后,决议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6.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股东决议对全体股东以及公司产生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是:普通决议事项股东是按照章程约定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无论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一种共益权,固有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所以,每一股的资本额都是相等的,其权利也一律平等。为方便计算,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
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程序;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告知时间地点。 3、临时提案。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这些内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3、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5、修改公司章程等等。
股东会出资决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通常情况下,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对增资另有规定的,需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股东对新增资本的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有: 1、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