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因外遇而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只有构成事实上的同居关系才可以要求赔偿。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婚姻诉讼的诉讼请求都有: 1、关于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准予离婚,请求不予离婚等; 2、关于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例如,子女抚养权确认、子女抚养费确认等; 3、关于财产、债务的诉讼请求,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认以及划分、共同债务的
一、企业管理层是否健全。一个健全的管理层,一个实力均衡的投标小组,对于中标的影响是很大的。剑鱼招标订阅始终提倡,企业的管理层当中如果没有固定的造价专业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整个招投标小组就形同虚设,无法系统进行管理,缺乏凝聚力。 二、标书编制
通过诉讼离婚的要求具体如下:夫妻必须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或者一方有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的。
离婚诉讼中损害赔偿的特点如下: (一)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二)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三)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四)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具体有以下要求: 1、男女双方已经依法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 2、当事人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况; 3、其他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具体有的要求。
诉讼离婚有下列要求: 1、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一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不成一致。
婚内如果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并因此导致离婚的,如果存在上述的几种情况,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提起离婚诉讼的要求: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
离婚纠纷没有立案要求,只有受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管辖范围。
在我国双方在诉讼离婚时都存在如下误区: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会产生不利的判决结果; 判决离婚的依据为双方是否均同意离婚; 处理财产纠纷时,对出轨方一定会予以“净身出户”的处罚; 诉讼离婚时存在的其他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