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普通货币; 2、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实物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3、公司法规定的其他出资方式。
股东收益分配权,俗称股东股利分配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要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这项权利有两个条件:一是公司应当有实际利润可供分配。二是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当上述两个条件都不满足时,股东的盈余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是: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规定有: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股东可以用实物进行出资,但是股东拟出资的实物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进行估价的,也就是说能够按照普通货币出资的方式一样对价值进行衡量,计算应分得的股权。
关于出资的规定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并且应当及时转移财产权。
《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有一人是指一个股东,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公司法实际出资的责任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公司的规定内容有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服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