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在参与庭审的时候没有提供答辩状的话,可以进行口头答辩,口头答辩不会影响法官的判决,法院是会按照实际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不需要原告特别的担心具体是否休庭等。
担保人是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或者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可以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是应当在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内。
关于民事答辩状要几份,是根据实际的当事人数量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答辩状要提交一份给法院,答辩状副本份数根据另一方当事人数量来确定,有多少个另一方当事人就应当提交几份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属于执行异议。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只要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被执行人,而人民法院未追
可以,但是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答辩状不交都没问题,早交晚交就更没问题了。当然,能够早交就早一些时间交吧。
担保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
追加被执行人应依当事人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法院原则上不得依职权启动。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追加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案件案号、执行情况,以及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并附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等
二审答辩状交给二审法院。被上诉人应当自收到法院邮寄的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但被上诉人不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在二审程序中,被上诉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辩护,当然也可以放弃答辩的权利,被上诉人在二审程序
二审答辩状应当交给二审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