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处罚标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例如:刑警、缉毒警察等,不包括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例如:射击运动员、拥有持枪证的猎人等。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要件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符合下列标准丢失枪支不报罪应当立案: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如人民警察、缉私人员等,枪支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或者被盗、被抢、被骗,不及时报告,致使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性表现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或者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包括有: 1、犯罪主体限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