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7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当事人因法律规定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关于夫妻债务内部法律关系的规定如下: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
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是: 1、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移转; 2、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 4、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1、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当妻子需要抚养时,丈夫应当履行对妻子的抚养义务,不履行时,妻子有权要求丈夫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夫妻之间应当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有也负有清偿的义务。父母对孩子的抚养
法律中没有规定,义务是共同的,不是双方中的一方。夫妻姓名权是指婚姻关系结束后妻子是否有独立姓氏的权利,配偶是否有独立的姓名权是配偶是否具有独立人格的标志;决定居住地的权利。居住地决定权是指夫妻婚后选择共同居住地的权利;同居义务。同居义务是指
债权人债务人的法律规定如有: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