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仅有一方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请求。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
婚前购买的房子加名是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加名的时间以及房产的购置方式来认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加上要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产,写的是谁的名字属于谁。但如果在婚后加名字,那么就是属于
婚后一方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如果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屋是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那么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是使用的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来全款购买房屋,并且也只登记在了出
如果是女方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发生动迁,这时候并不能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男方并不能分得,女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同时,
男方在婚后买房不一定房屋是共同财产,判断房屋的归属并不是简单的看房屋购买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二而是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男方在结婚之后买房,如果要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就是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
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在夫妻二人离婚之后,需要分割。而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先由夫妻协议,协议不成再由法院判决的原则。夫妻协议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时,法律法规对分配的比例没有固定的规定,只要是能够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分配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体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 2、对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状况,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和
男女双方先办理结婚登记,在结婚之后再买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房屋,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平等的财产权。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并不是女方婚后购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女方使用的是女方个人婚前的存款来买房,并且是全款买房,还把房屋登记在
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
婚后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的,则这一方继承的遗产归其自己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
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由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所以其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