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被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提交以下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所作决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委托代理人复议的,还要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等;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律师证复印件(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期延长的条件:案件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相对人一般在六十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交申请书等有关的材料。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不可能是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要五日才能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在上述期限内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必备条件:申请人明确,并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且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等。
行政纠纷申请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 一般情况下,申请复议的法定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提出。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有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此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是行政复议机关还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但是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