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结婚没登记不能领取离婚证。没有登记就意味着男女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民政部门没有办理登记也就没有双方结婚的登记和档案。领取离婚证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在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并且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再领取离婚证。
没有结婚登记,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了事实婚姻,则可以去诉讼离婚也可以去协议离婚。如果没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事实婚姻,那没有结婚登记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
没登记没领结婚证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 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
可以,但不应称之为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
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可以办理离婚证;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没有登记结婚不能办理离婚证。没有结婚登记并且也没有构成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不需要离婚。如果双方构成事实婚姻,那应该去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不一定,夫妻双方是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补办结婚证进行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结婚证是否能离婚分情况讨论: 1、如果是因结婚证遗失而没有结婚证要想离婚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登记,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去法院协议离婚。 2、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生活在一起的,按非法同居处理,即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
二婚登记没有离婚证也可以办理再婚登记,但是《婚姻登记条例》中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二婚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自己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再出示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