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等。法律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有: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
《民诉法》对强制执行有以下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
起诉状由原告写,如不会写,可委托律师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原告需要和行政强制执行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行政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根据,原告有具体的诉求和明确的被告,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通常原告应该选择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的主体一般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来说,诉讼主体通常是指,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条件,具体如下: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