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
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医疗期待遇,也就是治病的时间; 2、疾病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医疗待遇,可以在定点医院治疗,并依法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
职工处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的,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工伤职工具有拒绝治疗、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的,就会被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职工医疗期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计算待遇;可以低于正常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离休干部、在建国前已经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因公导致伤残的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以及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的,可以百分之百报销。 2、退休人员工龄三十年以上的,可以报销百分之九十。 3、退休人员工龄在二十一年以上三十年以下的,可以报销百分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针对的对象不同。 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 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 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