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加处罚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收取滞纳金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且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
划拨存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这个在《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登记保存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登记保存是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对证据采取的保全措施,是调查取证的一种方法,并不属于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其中查封、扣押的期限是不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而对于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具体期限来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是不可以委托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范围是该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之内。而其他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不能实施,也不能被委托实施。
解除扣押,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等。而解除扣押不在上述范畴内,不属于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复议或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或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贴封条。贴封条是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进行查封时的行为。而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此外,行政强制措施还包括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