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有这些: 1、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有: 1、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 2、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3、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是: 1、中方必须是担任企业法人的一方; 2、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如果中外合资企业从事科技或服务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美元,中外投资者不得投资于注册资本的25%,外方出资必须为外汇; 4、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具体如下: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其中中、外各方出资均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4、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院颁发
中外合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满足以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是: 1、一方为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 2、中方必须是担任企业法人的一方; 3、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4、合资企业从事科技或服务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美元,中外投资者不得投资于注册资本的2
1、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2、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
企业分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与内资公司合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与内资公司合并的,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原则如下: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企业合并分立劳动合同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