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的,属于《刑法》规定中的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即该罪量刑条款中的一款内容。如果是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的,后果严重的则判处拘役至三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罪在定罪上属于故意犯罪范畴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认定: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提供不合格的枪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 (四)影响作战、演习、抢险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规定,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新刑法对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 一、犯罪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通常是指由于所提供的不合格的武器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