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 2、防辐射标签: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3、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没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
土地证和房产证,一般有以下的两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但是,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如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流转,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来做出不同的区分。 具体来说,我国土地包含了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及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所有的土地就包括了城市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使用权,被称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在适用法定继承,且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可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还有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以及土地证,这两个证件都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只有一个土地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也就是房产证;或者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只要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之一,都不
为了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所有权、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的发生,所以往往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而在2018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一份规定,这就意味着伴随着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
继承人开证明,首先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的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上述证件以及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并加盖派出所户籍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要视情况而定,若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若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则不可以转让该使用权。若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则该土地是使用权转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
继承权作为一种人身性权利,是不可以赠送的。 遗产继承权,即继承人依法或者被继承人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拥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遗产继承权属于一种期得权利。因为是期得权利,所以,继承权在期得的条件还没有实现时,且没有实现其权益前,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