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 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小公司可以有董事。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可以有三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是五至十九人。执行董事是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
总公司董事可以直接任命为三级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公司大股东是不可以直接任命董事长的,董事长是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推举而来的。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你还需要具体的分析,可以寻找律师的帮忙。
其提名的人选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很大董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占据优势地位,不然程序不合法。但是还不能摆脱股东大会直接任命董事会成员,形式还是要走的
在小型的限责任公司里由于股东少,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全权负责公司的行政及人事管理,设一名监事.对于股东人数达到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必须依法成立董事会,并依法设立董事长,副董事长.并
可以不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子公司。首先,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其次,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仅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独立的公司财产,更加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后,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