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债务人届期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向连带保证人追偿;一般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只有先向债务人起诉确认其无可执行财产方可向一般保证人主张履行保证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贷款买房并不一定需要担保人,这是视情况而定的。如果借款人的综合资质很好,那去贷款买房就不需要担保人; 如果借款人的资质不够好,在某些方面没有达到条件,那去贷款买房的话,银行或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1、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担责; 2、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要不要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债务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清偿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贷款两万,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如果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人的,则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其提供担保,并依法订立担保合同。如果贷款人未要求提供的,则不需要担保人。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代偿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代为偿还;信用风险,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如果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那么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牵连;贷款风险。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法律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贷款了还能做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要求是,只要信用等其他都符合条件就行。担保人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 1、债务人无法承担或没有依约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则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连带责任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出现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
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及不属于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银行的贷款需要担保,但不一定只能是担保人。具体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人和物的混合担保。人的担保就是提供担保人,没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话,可以采用物的担保的方式,就是通过其他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抵押等。担保是必须的,是为了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