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4
婚前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规定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加上对方名
婚前财产加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之后,房屋就从一方的个人财产变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对半分割。在具体分割时,原则上是有约定的,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那么要考虑客观情况,
婚后赠予的房屋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的财产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是只赠予给一方,那么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方明确只赠予夫妻之中的一方,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
车辆与房屋不同,车辆只能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因此,体现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上的车辆所有权人,只有一个。婚前买车,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该车辆就是谁的资产。婚前买车,一般情况下车辆都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两种特殊情况: 1、双方就该
结婚前买的房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收益、经营收益、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在结婚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贷款购买的房产,存在着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离婚的时候,通常判决房产归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但是
婚前财产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因此,想要让购买的房子被定性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实现的。因此,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同时房产只登记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是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1种情况就是男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房屋的归属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双方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是有权利对该房屋进行约定的。第2种
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婚后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视为一方自愿将房屋产权赠与给另外一方。那么房屋就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换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可以平等的要求进行分割。不会因为一方没有出资或者是房屋是婚
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一方婚前买房的话,婚后并不存在特殊情况的话,这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