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效合同: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验收建设工程的法定条件是: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质量合格文件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如下: 1、生产者自我检查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 3、程序及组织(程序验收,组织验收); 4、验收评定; 5、(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6、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