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法律上对于强奸罪减刑的条件是以三年有期徒刑作为界限的,对于一些服牢役期限不够三年的,是没有机会获得减刑的。强奸罪虽然犯罪性质严重,但是只要符合相对减刑或者绝对减刑的条件,经过法定的减刑程序,都是可以减刑的。
强奸罪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等符合法定减刑情节的可以减刑。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的,也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的主体限于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并具有奸淫女性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自主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强奸罪多为使用暴力
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犯了强奸罪,可以通如下途径来争取减刑: 1、犯罪后积极自首主动找司法机关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院会酌情量刑; 2、可以补偿被害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是法院从轻处罚的考虑要件。 3、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有立功表现或者在监狱表现良好,比如积
强奸罪的犯罪分子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减刑: 1、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
认定强奸成立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合意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二)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三)主体要件:强奸
认定强奸成立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
强奸犯减刑的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
只要满足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就可以依据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是对妇女性自由权的一种侵犯,犯罪对象是女性。 2、一般是通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情况下,或者利用妇女出于上述
强奸罪被抓后,在审判期间,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强奸罪可以减刑。强奸罪减刑的条件: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强奸罪一般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 (二)在刑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