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申请行政复议的资格是: 1、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4、申请行政
不提交书面申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口头提出复议申请的,则由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行政复议是权利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个人申请的,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证据材料原件制作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首先,确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即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否合理、合法。自知道该行政行为起的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做好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等重要信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如下: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满足以下条件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可以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
写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写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请求、申请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的名称、日期等。
行政诉讼申请合议庭回避复议申请的写法: 1、开头要写好申请人的具体信息; 2、写好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3、写好此致人民法院; 4、最后签名并附上日期; 5、其中附上证据材料。
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如果当事人是口头申请的,则行政复议机关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答复;如果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至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