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最主要的依据。如果认为事故责任的认定不合理,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如果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没有异议,就剩事故赔偿问题。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需要索赔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具。驾驶员逃逸的,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出具;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鉴定的,应当自检验报告、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是不能够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复核以一次机会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行政裁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是确定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公文书证,因此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生效。
1、处罚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2、损害赔偿调解。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