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依法应以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为依据进行确定。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是治疗受害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对于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受害人,其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确定伤残的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是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所适用的误工费数额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依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进行确定。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是治疗受害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对于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受害人,其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确定伤残的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是否赔偿误工费的前提是受害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均可以主张误工费。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
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肇事导致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亲属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或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可以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
交通肇事误工赔偿标准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无法从事工作实际减少的收入。比如当事人的月工资是3000元,误工时间是三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9000元。所以这个费用并不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