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6
责令改正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不属于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改正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是指将违法行为改正成合法行为,没有为相对人设定新的负担(遵纪守法本来就是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所以不具有惩戒性,不属于行政处罚。
不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里面没有包括责令限期改正,所以责令限期改正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 (一)
责令整改并非是对行为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制裁,其目的仅是制止违法行为,因此不属于行政处罚。其性质要根据具体依据的法律法规及适用情形进行判断,有可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也有可能仅仅是行政处罚中附带的一个程序行为。
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行政处罚不仅是要对当事人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关键是要让当事人马上改正当前的违法行为,这样行政处罚才起到了真正的作用。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行政处罚不仅是要对当事人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关键是要让当事人马上改正当前的违法行为,这样行政处罚才起到了真正的作用。
实施行政处罚时一般必须责令当事人改正。责令改正的本意是要求违法行为人有错必纠,任何一种违法行为,不管是否需要予以处罚,首先都要纠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本质上是教育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不属于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通知书不是行政处罚,其不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我国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