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 1.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
没有遗嘱,私生子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第一千
没有遗嘱私生子可以继承遗产,私生子还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可以适用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通过遗嘱继承的可以忽略法定的继承人,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是遗嘱继承人的,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遗嘱继承是可以忽略继承人的。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遗嘱继承,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了遗嘱,且遗嘱中明确约定了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继承忽略继承人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
无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继承人的,第一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第一继承人或者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第二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遗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
口述遗嘱没有手印是有效的,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订立
遗赠是不属于遗嘱继承的,遗赠是将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遗嘱继承是将遗产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二者的对象以及处分遗产的方式是有所不同的,不能将遗赠归属于遗嘱继承。
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成为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不愿意按照法定继承安排遗产的,可以立新遗嘱;如果被继承人将财产分给几个遗嘱继承人,遗嘱有效,那么即使一个或者几个遗嘱继承人死亡,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