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的告知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先由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然后及时立案受理;再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证据;最后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给当事人。
行政处罚中具体的听证程序如下:先由被处罚的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并制作笔录;最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遵循的程序。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行政处罚决定都必须适用这一程序。
工商行政处罚的程序是: 1、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在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3、行政处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要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履行; 4、当事人不服
林业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 1、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批; 2、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3、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报法制机构审核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等。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 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当场处罚仅限于罚款和警告两种处罚形式。
1.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 3.审查内容。 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包括立案、调查、审查调查结果、最后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通过举办听证会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需遵循的程序,具体包括简易程序,即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调查、立案、作出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组织听证来作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是: 1.立案调查:立案是一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立案后查处,应当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就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