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免除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解除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后自动解除。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即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合同的解除不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自离后劳动合同一般就自动解除。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 如果职工自离的这种做法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在不结算工资的情况下还能要求劳动者赔偿。 所谓的自离,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绩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可约定合同附解除条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约定附条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存在“自动解除”,但在有以下情形时会自动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其他。
合同期满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会自动解除。自动解除后劳动者离职也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工作的交接,用人单位也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个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二、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三、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