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离职后不享受生育保险,因为享受生育津贴的前提条件是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离职后,解除了劳动关系,不能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单位员工能够享受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和个体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用人单位招聘60岁以上男女工作。雇主招聘60岁以上的男性和50岁以上的女性,只要建立劳动关系,这些工人在工作中受伤,雇主就应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单位员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则员工在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待遇,且其未就业的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工伤职工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即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职工发生死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可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
女性职工处在哺乳期的话,可以在劳动时间给与其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另外处在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不可以被辞退,合同到期的话,可以顺延到哺乳期结束,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