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抵押权人的权利包括: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的权利: 1、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处分权。抵押人有一定的处分权,比如可以继续设置抵押,经同意可以转让等等。
抵押权人的权利有: 1、在抵押权人因抵押物受到损害而遭受损失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保全权。具体包括:抵押财产价值减少防止权,恢复价值和增加担保请求权,抵押权人的损害赔偿给付请求权。 2、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
抵押人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处分权:转让标的物的权利;就标的物再次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权等担保物权;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登记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通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的,转让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
抵押权人降低抵押财产价值的方法如下: 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 3、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
房产抵押权的实现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 2、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 3、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房地产。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
抵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抵押财物要签订抵押合同的,如果以不动产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成立。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既有人和担保和物的担保,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担保可以优先于抵押权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