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所以原财产保全措施无效,不能将财产保全措施一并移送的。且解封财产保全的只能是原法院,而非新法院。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移送管辖保全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一般来说,移送管辖是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将案件交给有
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移送管辖保全费费用会退还给当事人。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
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我认为,既然是法院进行管辖权移送,那么诉讼费移送也是法院进行移送。不应该是把钱退给当事人,再由当事人交到移送的法院吧。我是这样认为的,没看到法律对此的明确规定。你可以咨询下受理案件的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移送起诉期限如下: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案件重大、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即一个半月的时间,经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