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
房子买卖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 1、当事人一方存在根本违约行为; 2、当事人协商一致; 3、房屋未取得所有权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超过3%); 3、商品房户型误差;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没有订立担保合同导致买卖合同不能履行; 5、商品房质量问题。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认可并签字或者盖章,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
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形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买卖合同双方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