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人民政府处理的方式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进行确权。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转让的主要目的意义,然后合同可以分条列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转让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土地买卖合同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买卖土地的地址、面积、用途、四至界限等; 3、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5、价款及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等。
出租土地合同应当包括: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2、土地面积和位置信息;3、土地使用和租赁方式;4、租赁经营期限;5、租金和交付方式;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转租、变更、解除合同;8、违约责任;9、关于合同有效条件的协议;10、合同副本的
民法典中规定,订立土地抵押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的地理方位、土地数量、质量以及土地所有人;2、土地抵押所占具体份额或金额;3、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且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联系方式等;4、抵押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一般共同承包的土地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以下情形能确认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会被认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土地确权合同解除方式有以下三种: 1、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确的方式为基准,如签订解除合同,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邮件等; 2、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要注意的问题有:⑴注意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