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发回重审不是原来的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来的法官不得再审理该案件。
发回重审,是发回原来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的法官是需要回避的。 发回重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
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立案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证据提取、相关事实的调查; 2、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公安机关的证据与事实是否充分,不充分的可以退回; 3、审判阶段,检察院将审查合格的案件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 一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主要如下: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 3、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4、审判组织构成违法;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
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处置工作;应当询问被害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害工具、方式、部位,伤情,嫌疑人情况等。询问伤害
死刑核准由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依法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并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百
执行死刑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2、5年。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 1.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4.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遵从的是刑事程序,在刑事程序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程序主要是:法庭宣布开庭;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布休庭等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