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具体的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有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在百
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土地拥有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无偿给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有偿给他人使用的,由拥有者缴纳。 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
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2、对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以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或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按照成交价格计算;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等同土地或者房屋市场价格;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参考等同土地或者房屋价格差额。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参考等同土地或者房屋价格差额;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等同土地或者房屋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按照成交价格计算。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