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方式: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基于意思表示真实,依法订立的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即可依法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中国境内,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2、使用了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在发生纠纷后,就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然后请求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具体的纠纷处理方式: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有纠纷,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
司法解释规定的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是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大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一般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