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罚具体如下: 1、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五千元的罚款; 2、被责令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的,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一万元的罚款; 3、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用人单位的登记; 4、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雇佣童工的处罚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元到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理方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雇佣童工处罚标准如下: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罚,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 2、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范围,或者按照每个童工每月罚款5000
(一)包括非法雇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充当中间介绍人的职业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童工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拒不改正的童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分或罚款的处罚;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甚至会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罚如下: (1)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童工者,除责令其立即退回外,可予以重罚。 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诱骗虐待童工的包工头,要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