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7
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
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如下: 1、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事实; 2、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一,有犯罪的事实,该犯罪事实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存在的,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不能够是凭空捏造的,该证据只要求能够确定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有必要立案,如果犯罪情节的显著轻微或已过诉讼时效
刑事不立案条件有: (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行为可不予立案; (3)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无法立案; (5)依据刑法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
(1)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时应当向法院提供确定的被告人的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情况,使控诉指向对象明确,方便法院通知被告人应诉,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2)案件应当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受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确已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并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 2、需要追究刑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予立案; 2、对于不属于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材料,该机
在刑事案件中,不同的罪名对应着不同的立案追诉标准,标准众多,分别按照罪名的分类规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以故意毁坏财物案为例,造成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就会被追诉。再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以下规定,如果经过以下期限的,不再追究: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
1、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