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的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健在的配偶所有,其余的一半同其个人财产作为去世方的遗产由被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下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则按照其遗嘱对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同居关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要先划分出个人财产,死者的子女可以继承。而双方共同置办的财物,应该平分,同居一方没有继承权。为了防止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在同居开始的时候可以约定一份协议,分清楚财产的范围。
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该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死者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配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如果双方
夫妻财产一方死后,在确定遗产范围时,首先应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有约定外,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给配偶,剩余的财产和个人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夫妻一方死亡,一方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平均分配。
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 1、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 2、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3、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分割。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复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