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
竞业限制补偿金低于法定标准的,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如果单位不给补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解释四的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如果当事人之间因竞业限制补偿金过低而引起争议,在依法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可以起诉。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
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司法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先,竞业限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特定时间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严格意义上,竞业限制期间并没有法定的补偿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竞业限制协议本身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的结果,法律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自由。因此,一般来说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内容来执行。但是实践中出现,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签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