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可以领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出台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
1、离婚一个月冷静期生效日,就是提出离婚申请后的一个月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申请人申请离婚之后,一个月之后才能够离婚。若是过程中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申请。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
离婚需要冷静期一个月。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冷静期,诉讼离婚无冷静期。夫妻双方均愿意离婚,以达成离婚协议的方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
离婚冷静期并不是不给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
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才有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只有离婚协议适用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