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
合同制人员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则算国家工作人员。不是从事公务的,则不算国家公务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临聘用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临聘人员指临时聘用人员。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不作工龄计算的情况如下: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
要看司机是否属于正式编制人员,行政机关里也有职工编制,如果司机属于职工编制就算是国家工作人员(不用签合同),即公务员;如果是合同工那不算公务员。
《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如下: 1.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我国宪法总纲第六条规定。这一原则体现生产和分配的统一,具有丰富的内涵。 2.保护劳动者原则。“保护劳动者原则”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人身关系的属性和隶属关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公司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3、参与起草、修订公司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 4、对公司员工、管理层进行法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