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如果女职工有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保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
女职工怀孕后,因为身体原因需要保胎,必须有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
劳动法规定,病假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
《劳动法》没有规定病假,病假主要规定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即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医疗期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规定执行。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病假劳动法规定:1、公司员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和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
《劳动法》对孕妇有下列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