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在通常情况下是有抚养关系的,双方之间不存在抚养事实的除外。如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且继父/母并未分担抚养费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形成了婚条关系而不具有抚养关系。
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就要看继父母是否有实际对继子女进行照顾、教育。所以一般看以下几点: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1、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要看继父母是否有实际对继子女进行照顾、教育。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
养子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子女是父母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包括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是系收养而非亲生的儿子;养子与抚养人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依法形成收养关系
继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不赡养父母就不能继承遗产,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是基于对遗产的继承而产生,而是基于血缘关系所确立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 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不得以放
有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的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父母继承遗产是必须继承债务的,父母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父母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父母放弃继承的,则可以不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清偿责任。
继承父母遗产有时效的。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收养的儿子可以继承遗产,具体情况如下: 1、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继承权男女平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
养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养祖母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