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离婚案件中对于军人的财产分割时也是首先要区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进行分割。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由要离婚的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 对于军人的财产中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军人离婚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等。
1、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也可以协商分割。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2、对一次性发放给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的分割问题,既考虑军人的服役年限,又考虑双方结婚的年限,公平合理
退伍军人离婚时,退伍军人的财产,按以下方法进行分割: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只要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涉及遗产继承的,具体按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遗产继承是属于遗嘱继承的,该遗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
房子别人名字,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有第三人共有的名称,这种情况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不会处理; 2、涉及第三人出资的,可以一并收集涉及债务或者赠与的相关证据; 3、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