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特点有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等。
行政处罚行为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有此种处罚权,不存在滥用处罚权或超越处罚权;二是被处罚者有行政违法行为,且违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况;三是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四是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律、法规正确。
一般程序包括下列内容: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2.调查取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是: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下列几项: 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由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结束后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其中普通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限来作出决定,而简易程序是较为简单的,可当场作出决定的程序;而听证程序是必须举行听证会再作出决定的程序。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由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结束后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其中普通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限来作出决定,而简易程序是较为简单的,可当场作出决定的程序;而听证程序是必须举行听证会再作出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