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关于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很少,因为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只在人身损害中出现了一些,在劳务关系出现人身损害,适用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而不是适用工伤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顺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 1、劳动者有法律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存在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怀孕期间违纪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怀孕女职工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原则上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 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合同到期日,继续在原单位上班,则该到期日即为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之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有这些: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则一般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