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确立: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父母担任。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未成年杀人的,其监护人不会判刑,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负担刑事责任的,应当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通常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或姐担任监护人。如果经过了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的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同意,关系密切的亲属或者朋友也可以承担监护的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对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指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根据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和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八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岁以上的人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权利包括: 1、生命健康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及人
法律对意定监护人的规定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与法定监护相比,意定监护平衡了个体的
被保险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名中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指被保险人的父母,以及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而被保险人的姓名则为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姓名。
法定监护人有: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学校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原则:老年痴呆患者的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
被监护人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但是必须是在父母都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并不是其父母的,则其父母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被监护人的监护人。